2003网站太阳集团團學幹部工作條例
一、總則:
(1) 為加強本院團學幹部自身建設和管理,特制定本條例。
(2) 條例由總則、崗位職責、會議制度、活動準則、考評标準及附則六部分組成。
二、崗位職責:
為明确幹部本身職責,制定本條例。本條例分為基本條件、工作組織、工作職責、職位分工。
基本條件:
1 政治立場堅定,擁護四項基本原則,敢于同不良現象作鬥争。
2 富有奉獻精神,願意為廣大同學服務。
3 工作熱情高,群衆基礎好,集體榮譽感強。
4 秉公辦事,有較強的組織和管理能力,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特長。
5 努力學習,成績優良。
6 遵守校規,自覺維護學生幹部形象。
工作組織:
1、團學會設有主席團、組織部、宣傳部、學習部、生活部、體育部、文藝部、自律部、科技部、女生部、公關策劃部。
2、由分團委副書記、學生分會主席、副主席組成主席團。
各部門共同職責:
1、提出有關工作要求
2、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
3、定期向上級彙報、請示工作
4、參加并主持有關會議
5、向本部門幹部傳達上級指示
6、布置工作任務
7、協調本部門與其它部門的關系
8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
9、 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
各部門專項職責如下:
主席團:
1) 主持學生分會全面工作
2) 及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
3) 加并主持有關會議
4) 傳達上級指示
5) 經常向上級彙報情況
6) 請示工作及時向所屬各部門布置工作
7) 交流情況
8) 代表分團委、學生分會參與學校、學院、系部的有關管理工作
9) 主持制訂學生分會工作目标、計劃,并督促執行
10)抓好學生分會自身建設,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工作,關心幹部的學習和生活
11)抓好每一階段的中心工作,督促幹部做好各種日常工作
12)探讨與研究學生分工工作的方法、途徑
13)不斷開創分會工作的新局面
14)負責學生幹部目标管理考核
組織部:
1)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、教育和考察
2)負責校“團學幹部”培訓班成員的選拔和考察
3)布置和組織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等政治學習
4)辦理新團員入團手續和團員推優入黨手續
5)做好團員統計、注冊工作
6)按時收繳團費和各種捐款
7)了解掌握各班團支部的組織建設情況
8)檢查、督促各班團支部過好組織生活
9)檢查、督促各團支部的組織委員開展工作
宣傳部:
1)圍繞學校的校風建設和院學生會的思想建設,對同學門進行愛國和社會國情教育
2)圍繞黨、團組織及學院中心工作,及時宣傳,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
3)向社會各界宣傳我院的新思想和新動向,好人好事
4)各類闆報,海報的策劃,籌備工作,負責闆報管理
5)指導、檢查、督促各團支部宣傳委員抓好宣傳報道工作
青年志願者分隊:
1) 積極參加校,院組織的各種青年志願者活動
2) 積極配合校,院團委開展各項工作
3) 組織好青年志願者分隊評優評先工作
4) (社區)
學習部:
1)認真抓好學風的考勤工作
2)及時反映同學們在學習方面的意見要求,掌握全院學生學習情況,提高學習積極性,自覺性
3)增進師生友誼,理順教與學的關系
4)積極開展各種與學習有關的活動,舉辦各種學科競賽,豐富課餘生活
5)組織學習經驗,學習方法的交流活動
6)配合教務處、校學生會開展有關教學方面的工作
生活部:
1)經常性地了解學生生活當中的實際困難,并給予解決
2)負責本院所有水電維修的信息上報及管理工作
3)關心同學們的切身利益,及時了解和反映同學們對生活,夥食,住宿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
4)調查特困生的情況,并及時上報
5)寝室衛生管理,定期及不定期的衛生評比
6)做好本院各項活動的後勤工作
體育部:
1) 抓好早操考勤及管理
2) 配合學校組織各項體育比賽和校運動會
3) 提高同學們的體育運動的積極性,開展各種有益的體育活動
4) 了解和反映同學們對體育活動的意見和建議,要求
文娛部:
1) 圍繞黨的方針思想和學校的中心工作,用文藝的形式做好宣傳工作
2) 積極開展各項文化娛樂活動,提高同學們的文藝素質,藝術修養
3) 代表本院參加校内的各項文娛比賽
4) 組織院級各類晚會的舉行
自律部:
1) 常對同學們進行防火防盜的安全教育,提高同學們的法制觀念宣傳并督促同學們遵守校紀校規,維護學校正常的治安秩序
2) 零點抽查,寝室電腦使用情況的抽查
3) 負責各種大型活動的秩序及考勤
4) 以“自我服務,自我管理,自我教育”的“三自”方針為宗旨維護學生權益,調節學生之間的糾紛
5) 對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,防止出現重大事故
6) 做好宿舍值勤,負責寝室紀律的檢查
科技部:
1) 院級網頁的制作及維護,搞好網上宣傳
2) 組織同學撰寫學術論文,參加學術交流,追蹤學術前沿動态
3) 組織有關科技的各項活動,宣傳科普知識,參加各種知識競賽
女生部:
1) 女生寝室規範化管理工作
2) 代表和維護女生的正當權益,及時向上級反映女生的建議和要求、思想以及心理動态,幫助女生解決在學習、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問題
3) 開展适應女生特點的活動
4) 經常與女生交流,幫助其解決困難
5) 組建院禮儀隊,負責各項院級活動的禮儀接待工作
公關策劃部:
1) 負責各種大型活動的拉贊助工作
2) 加強與各兄弟學院學生會的聯系與交流
3) 參與各部門的活動籌備工作
4) 培養大學生的公關意識,公關能力
職位分工:
1、分團委副書記(1人):協助分團委書記開展工作,并分管某部門工作,溝通部門領導與青年之間的關系,維護和反映團員青年的正當權益與要求,書記不在時,代理書記負責工作。
2、學生分會主席(1人):負責上傳下達,掌握各部門的工作動态,完善學生分會内部的管理工作,協調宏觀管理、組織領導和控制。負責對外合作計劃、協議、合同的簽署;負責考核學生會全體成員。
3、副主席(1人):協助主席工作,對主席負責;領導其具體分管的職能部門和考核工作。
4、各部部長(11人):負責本部工作的組織、策劃,定期向老師和主席團彙報。
5、各部副部長(9人):作好部長的參謀、助理,共同搞好本部工作。
6、學工辦助理:(1人)協助學工辦老師處理日常事務,負責學生會日常會議的記錄,主動收集,整理各方面對學生會的建議和意見,接待來信來訪,負責對外交流,及時做到“上傳下達”。
三、會議制度:
1、發起:由指導老師或主席團提出,并由辦公室統一協調決定時間、地點及人員情況,由辦公室提前至少一天刊出通知。
2、召開:會議開始由辦公室通報上一次考勤情況。
3、會議本着團結高效、務實嚴謹的原則,真正解決問題。
4、發言:發言人先舉手示意,得到主持人的允許後方可發言。
5、表态:與會人員必須明确表示贊同、反對、棄權或提議緩議,以避免問題久拖不決。
6、紀律:不準交頭接耳,嬉笑打鬧,不準進行與會議無關的活動。
7、考勤:自律部負責考勤。
8、安排學工辦助理進行會議記錄,由辦公室備案。
9、 散會:問題解決後,應由主持人宣布散會,整理衛生。
四、活動準則:
(一)計劃:每學期開始都應将計劃交主席團、辦公室,并由辦公室通報各部門,各活動按計劃逐步展開,并接受指導老師監督。并由辦公室協調各部刊發通知。
(二)宣傳:由發起者與宣傳部協調做好宣傳。
(三)組織:由發起者與組織部負責搞好場地聯系、各類器材的借用、歸還,作好人員組織。
(四)考勤:統一由自律部負責考勤,并将考勤結果上報主席團,并送辦公室存檔。
(五)總結:發起者必須寫好活動總結上報主席團,并送辦公室存檔。
五、考評制度:
(一)日常考勤:
1、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.1分,無故缺席者每次扣0.3分。
2、由自律部負責考勤,辦公室備案。
3、嚴格實行請假制度:由于上課、課外實習等原因請假,經核實後不作扣分處理,核對如發現虛報者作缺席處理;請假要辦理相關的請假手續,使用标準請假條,請假要主席團批準,并報請考勤部門。不能随便代請假,如果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請假,必須事先口頭通知,事後補辦請假手續。所有請假條要交辦公室備案,否則在考勤統計中作缺席處理。
4、對全勤者實行加分獎勵,該月的月考核加0.3分。
5、學工辦值班不能按時值班但能主動做好調班安排并提前報辦公室的,考勤記錄作正常值班處理。
6、辦公室對出勤情況作定期整理。
(二)月考核:為盡早發現解決幹部所存在的問題,形成有活力的工作集體,實行月考核,每月由辦公室對團學會全體團學幹部、委員進行月考核,并在每月例會通報結果。月考核内容應包括:
1、本月的出勤情況(30%)
2、工作的效果(40%)
3、民意測評(30%)
月考核分為合格(0.6分以上)和不合格(0.6分以下)兩個等級。
(三)期末總評:
1、學生幹部一學期在各類會議、活動中無故缺席2次(含2次)以上者,病假、事假累計超過6次(含6次)者,由主席團給予批評;
2、無故缺席5次(含5次)以上者,病假、事假累計超過10次(含10次)者,由主席團向分團委提出罷免建議;
3、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,主席團予以通報批評,三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務,但能工作态度積極者,勸其辭去學生幹部職務,可保留團學會委員;
4、對廣大同學舉報反映學生會幹部的不良現象或行為,經核實後作批評警告,情節嚴重者并作酌情處罰;
5、有以下情況,可給予适當加分:
1) 積極列席會議;2)能積極發言;3)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者(加0.2分);
4)所組織的活動十分出色并受到校表彰、表揚者(主要組織者加0.4分,參加者加0.2分);
5)所組織的代表隊在校組織的各項比賽中取得優秀成績者(獲一、二、三等獎:主要組織者加0.5分,參加者加0.3分,獲優勝獎、優秀組織獎等:主要組織者加0.4分,參加者加0.2分);
6) 所組織活動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并取得良好效果者(主要策劃、組織者加0.4分,參加者加0.2分);
6、每減2分,操行分扣1分。低于6分,不得參加當年度優幹評選,高于10分者進行獎勵,獎勵視情況不同可分别由院學生會、分團委、黨總支做出獎勵決定;
7、以上所有考勤以辦公室備案為準。
(四)辭職、免職的有關規定:為體現“陳力就列,不能者止”的任聘原則,特制定本條。
一、辭職制度:團學幹部根據自身情況,可以向分團委提請辭職。但應遵守以下紀律,違犯紀律的,給予相關處分:
1 必須出于自願;
2 必須有利于工作(如幹部因工作需要變動職務等);
3 如重要任務尚未完成,須由本人繼續完成;
4 必須寫出書面申請;
5 未經批準,不得擅離職守;
二、免職制度:團學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般應當免去現職:
1 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、連續兩次月考核認定為不合格者;
2 不團結、相互拆台,使工作不能順利開展者;
3 以職權謀私利,在同學中造成惡劣影響者;
4 不能勝任本職位,經調整仍不能勝任者;
5 違反校紀校規,情節嚴重被學校通報者;
6 談戀愛造成不良影響者;
7 一學期有兩門以上(含兩門)功課不合格者;
8 主席團成員提出其它學生幹部的罷免建議,并經分團委批準者;
另:若班幹部屢次推拖團總支和學生會下達的工作任務,并對團總支和學生會的批評置之不理,建議班級給予免職處分。
六、附則:
本條例已通過,自2003年10月1日生效,希各位團學幹部遵照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