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工會經費管理制度
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,認真執行上級工會規定,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,為教育服務,為群衆服務,切實抓好收、管、用三個環節。
一、分工會經費由工會獨立管理。
二、設置工會财務,對工會經費的收支和帳目進行具體管理。
三、工會财務按規定收繳和上繳工會經費,按要求編制各項财務報表。
四、分工會經費開支,由分工會主席審批。
五、分工會經費開支,必須堅持少花錢、多辦事,最大限度量入為出的原則。
六、年初有預算,年終有決算。
七、記帳及時、切實做到内容、數字真實、摘要清楚、經常核對,做到帳帳相符、帳據相符、帳表相符。
八、對報銷發票嚴格審查,禁用不規範的發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。
九、每年年終向工會委員、各小組長通報工會經費收支情況。
十、工會經費審查小組,可随時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監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