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院:
為加強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過程監控,不斷提高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,根據《關于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畢業設計過程管理暫行規定》(南華教〔2018〕33号)文件的有關要求,結合我校工作實際,現就2019屆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答辯及相關工作安排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學術誠信檢測
1.凡是參加答辯畢業設計(論文)正文須在定稿前在畢設系統中進行重複率檢測。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設計(論文)由學生自行在畢設系統中上傳;往屆畢業生的畢業設計(論文)由學院教務辦彙總後,報至教務部實驗教學管理辦公室,進行統一查重。初次查重必須在5月15日前全部完成,初次查重率在30%以上的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整改,在5月22日前完成第二次查重,第二次查重率仍在30%以上的,推遲畢業答辯。
2.對于進行畢業設計的學院,需對設計說明書進行查重。
3.畢業答辯結束後,需在畢設系統中上傳畢業設計(論文)最終版,進行第三次定稿查重,畢業設計(論文)最終版必須是答辯時的畢業設計(論文),指導教師要嚴格把控。
二、畢業論文評閱
5月16-18日,指導教師登錄畢設系統進行審核評閱。5月19日,學院分配評閱教師,5月20-22日,評閱教師完成評閱。
三、畢業答辯安排
1.學院答辯時間為5月25日-5月26日。各學院按專業成立答辯小組,明确答辯小組的成員及其職責,必須聘請行業或企業專家參加,答辯過程不能走過場。
2.畢業設計(論文)成績評定采用“結構分”進行,由中期檢查(0.2)、指導教師(0.3)、評閱教師(0.2)、答辯小組(0.3)給定,所有成績均需在畢設系統中錄入,5月30日前完成。
3.校級公開答辯時間為5月29日。學院畢業設計(論文)答辯工作結束後,在學院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中進一步擇優向學校推薦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,由教務部組織專家進行校級公開答辯,評選“百優畢業設計(論文)”。各學院參加“百優畢業設計(論文)”指标分配另行通知。
四、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要求
1.學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撰寫畢業設計(論文),指導教師是論文質量的主要責任人,應對學生論文質量進行嚴格把關。
2.學生畢業設計(論文)應遵守基本的學術規範,恪守學術道德。
3.對未按要求在畢設系統内完成各項指導環節或設計(論文)質量較差的學生,不予安排答辯。
4.學生參加畢業答辯的設計(論文)内容必須與畢設系統内提交的設計(論文)内容一緻,如發現不一緻,一經查實,取消學生答辯資格,并追究指導老師和學生的共同責任。
五、其他
聯系人:左貴啟
聯系電話:8281509
教務部實驗教學管理辦公室
2019年5月9日